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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定记住这些行为违法!

分类:
成都市金牛区新徽学校(南校区)
作者:
安艳玲
来源:
成都市金牛区新徽学校(南校区)
2022/12/09 10:33
浏览量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1日起正式施行!一定记住这些行为违法!

12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其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

二、治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理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二)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三)境外针对境内实施的诈骗活动。

以下这些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都是违法的,大家生活中要注意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三、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都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其中明确: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四、以下行为将被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其中明确: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防骗小贴士

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手段

1.号称机关单位发放补贴

2.电话/电视欠费诈骗

3.“航空公司”提醒航班取消/改签

4.假冒银行提示刷卡消费

5.“某公司”积分兑换礼品

6.亲友“出事”急需汇款

7.中奖啦!手机号码被抽中

8.猜猜我是谁?冒充熟人打电话

9.发送“艳照”进行诈骗

10.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

11.虚构假像进行诈骗

12.提供考题诈骗

13.伪基站诈骗

14.二维码诈骗

15.高薪招聘诈骗

六、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