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即可关注

香港地址:香港青山大道139号1座30楼A室

大陆总部地址:中国·珠海·新青工业园

电话:0756-5161908 传真:0756-5161908

新徽国际教育集团邮箱:zsxheg@126.com

Copyright © 2018 广东弘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1403923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珠海

让安全为平安快乐的“五一”假期护航 ——珠海市斗门区新徽弘儒学校

分类:
珠海新徽弘儒学校
作者:
韩香丹
来源:
珠海新徽弘儒学校
2022/04/29 16:56
浏览量

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我们迎来了“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您给孩子安排了什么样的活动呢?孩子的健康是您的关注,也是我们的牵挂,为了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节日,现把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您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

一、防疫安全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教育引导和帮助孩子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提高必要的防范能力。养成勤洗手、讲卫生、适当锻炼、规律作息的良好习惯。从重点疫区或境外返回的应主动提前上报学校、社区。防疫情顺口溜: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去人员密集处、平平安安每一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疫区出入要登记,配合工作共防疫。

二、 防止溺水事故

     溺水危及孩子生命,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预防溺水必须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和“一会”。

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会科学合理的应急自救和求救。

四知道 :家长要做到"四知道”,即知道自己的孩子去哪里、和谁去、去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同时诚邀广大家长也积极参入家长志愿者护学岗服务队,有时间、有爱心、有建设的你我们在弘儒学校等着你。

三、注意安全出行

安全出行要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

2、在道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车辆的行驶动态,随时防范意外;

3、在道路两边居住的中小学生不要在道路两侧玩耍;

4、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5、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意观察人行横道指示灯,在绿灯亮时通行;

6、横过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三次确认保安全;

7、年满12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

8、初中生应拒绝骑、乘电动车、助力车。

四、注意食品安全

     俗话说“病从口入”,良好的饮食习惯要做到:

1、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碳酸、防腐剂、色素等,常饮用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

2、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3、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

4、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5、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

6、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

     对孩子进行饮料、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确保食物安全、无毒,防止孩子误饮误食不卫生或过期、变质饮品、食品。

五、预防雷电

    夏季多雷暴天气,教育孩子出门在外,遇上雷雨天气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1、雷雨闪电时,不要拨打接听电话,不要开电视机、电脑等,应拔掉一切电源插头,以免伤人及损坏电器。

2、不要站在电灯泡下,不要冲凉洗澡。

3、尽量不要出门。

4、尽量不要开门、开窗,防止雷电击室内。

5、乘坐汽车等遇到打闪电,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6、在雷雨较大时要远离树木,可以选择建筑物躲雨。

7、闪电打雷时不要接近一切电力设施,如高压电线、变压电器等。

六、其他安全问题

1、不与陌生人交往,不结交不良朋友,不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2、不阅读不建康的书刊杂志和非法、淫秽出版物。

3、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时刻保持警惕,防绑架、防诈骗、防暴力侵害和性侵害。

4、发现危险,要机智勇敢、果断沉着地保护自己。

七、“五一”假期作业

假期是难得的身心休整期,放假不放纵,学、玩结合是正确的度假方式。假期请您督促孩子完成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和对所学知识进行系统的复习,并指导孩子阅读有益的课外书籍。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花朵和社会的未来,教育引导他们平安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把孩子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撰稿人:韩香丹

一审:张彩娇

二审:柯尊波

终审:李涛

供稿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新徽弘儒学校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