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法制建设,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大力营造推进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于2021年12月开展了以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全国法制宣传活动。
01法制常识
法是什么?
①法并不是什么很难理解、很神密的东西。
一个学校需要有良好的学习环境,离不开纪律;那么,我们国家要繁荣、发展并保护每个公民有正当权利,也必须有一个保障,这就是法律。国家的法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要我们按照它的规定去作事,而不能违反它。
遵守法律,不但可以使自己生活、学习和各种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也使其他人能够和你一样的生活。如果你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则不但使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还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因此,我们每个学生,不但要遵守学校的纪律,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
②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摘录)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驾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 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摘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第三十二条 严厉禁止下列行为:
(一)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制作、 复制、出售、 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法制宣传
活动期间我校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习作展等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中学生法律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希望通过大力弘扬和宣传法制精神,让每一个学生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下面一起欣赏一下各班的法制教育黑板报吧!